鳳鳴高岡一甲子

- 46 - 從本院之發展史而言,社會科學院之設立,實屬再設而非新設,此一發展歷 史,從本院沿革窺其變動之軌跡,可分為三個時期,茲概述如下: 第一階段(1980~1986 年) 1980 年本校獲教育部核准改制大學,當時全校 共有九個學院,本校原有之學部取消,改稱為學院,設有九個學院及研究學院。 原法學部隨之改名為法學院,設政治學系、經濟學系、法律學系(分法學組、財 經法律組),共三學系。社會科學院設新聞學系、市政學系、勞工關係學系、青 少年兒童福利學系,共四學系。設在研究學院博士班有三民主義研究所、經濟學 研究所;碩士班有三民主義研究所、政治研究所、經濟學研究所(分經濟學、合 作經濟學兩組)、勞工關係研究所、大陸問題研究所、中美關係研究所、兒童福 利研究所。除前述之大學部九學院及研究學院外,並設夜間部,包括行政管理學 系、經濟學系、社會工作學系等。 第二階段(1986~2002 年) 其後因適應校務發展需要、系所編制有所調整, 社會科學院乃於1986 年裁撤,所屬系所則多併入法學院。 第三階段(2002 年至今) 2001年,有鑑於本院雖名為法學院,實際上是綜 合政治、經濟、勞工、社福、行管等各種社會科學的綜合性學院,這種作法雖行 之有年,並有其歷史因素,但卻與世界著名大學的法學院(Law School)有所差 異,在學術交流上不免產生誤解,也與國家社會的發展方向脫節。為能有效因應 兩岸及國際學術競爭上的挑戰,學術資源必須以展望未來的企圖心,重新再定位, 乃依國內外學術界之通例及潮流,原法學院定位為法律學院,將法律系以外之系 所移出,另成立社會科學院,以利於學術資源之整合規劃。經報請教育部審查, 於2002年核准設立社會科學院。 回顧本院發展過程中,除前述的階段變動外,尚有若干系所局部變動情形, 亦併此敘之。如1965 學年本院設立市政學系,因1996 年系所調整,乃轉隸於環 境設計學院。1971年曾設立民族與華僑研究所,於1986年撤銷。1992 年自理學 院併入兒童福利研究所,於2000年劃歸新成立之教育學院。1997 年自夜間部轉 型併入本院之社會工作系,因系所調整,於2001 年起撤銷。自1998 年度起變更 原系名「青少年兒童福利學系」為「社會福利學系」。2009年起為因應大學評鑑 而作系所調整,將美國研究所、經濟系博士班予以停招,原中山學術研究所與中 國大陸研究所合併為中山與中國大陸研究所,並於2016 學年度起更名為國家發 展與中國大陸研究所。 綜合言之,社會科學院所屬系所乃當前社會發展中所需 之各種學科,有鑑於此,特別著重配合社會脈動以適時發展社會需求之研究領域, 期使理論與實務並重,以培養國家發展與社會建設需要之人材。故本院在過去發 展中,向以前瞻性著稱,而能領先學術界為國家培育創新的人材,例如本院的青 少年兒童福利系、勞工關係學系、中山學術研究所及中國大陸研究所,均為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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