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鳴高岡一甲子

- 410 - 實施要點」及「自我評鑑實施辦法」等。 1. 實施自我評鑑與外部評鑑,追蹤改善行動 本校配合教育部政策,接受各項專案評鑑與訪視,實施多項外部檢核與評鑑, 督促本校持續改善,包括:本校「校務自我評鑑」、高教評鑑中心「校務評鑑」、 及「大學甄選入學招生」、「校務發展計畫經費」、「校園環境管理現況調查與執行 成效」、「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與資訊安全(含個資保護)」、「輔導身心障礙學生 工作辦理情形」、「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經費執行成效」、「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 辦理情形」及「國際化品質」等各項訪視。 本校各項校務運作品質保證機制,係以落實計畫(Planning)、執行(Doing)、 檢核(Checking)、及改善(Action)PDCA之各階段過程作為,達成品質保證機制, 持續精進改善,實踐社會責任,並將相關資訊公開已具成效,茲分述如下: (1)計畫階段(Planning): 因應社會與高教環境急遽變遷,本校以每3-4 年為周期,檢討本校定位、願 景、教育目標、學生核心能力及校務發展計畫執行成效等辦學績效,依發展目標、 執行策略、具體作法、行動方案、預期成效與需求經費等,縝密滾動訂定中程校 務發展計畫,包含教學卓越計畫及學院策略發展計畫等重要發展計畫。中程校務 發展計畫皆經各單位開會討論,彙送校務發展委員會審議後,提報校務會議及董 事會核定,形成共識。 (2)執行階段(Doing): 每學年各學術及行政單位,依照該年度中程發展計畫綱要,提報該年度計畫 內容與預算。為落實達成校務發展之各項計畫,每周舉行「主管會報」由校長及 主要一級行政主管參加,每月舉行「行政會議」,由校長主持,學術與行政單位 一級主管與會,及「行政座談會」加入二級行政主管及學院祕書與會。針對教學 卓越計畫等特別計畫則於每月召開管考會議,由各學術主管及行政單位一二級主 管參加。另外,各學術單位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院務及系務會議,行政單位分就 各業管業務,分別召開教務、學務、總務、推廣教育、學術發展、國際暨兩岸交 流、教學品質、資訊安全等會議;亦就各分項重要事務,例如產學合作、實習、 性別平等教育、智慧財產權保護等事務,召開委員會檢討執行成效,並提供下期 計畫規劃之參考依據。每學年期中,研究發展處及會計室亦會針對中程校務發展 經費進行執行進度追蹤,以掌握計畫之執行進度。 (3)檢核階段(Checking): 本校已建立多元檢核機制,確保辦學品質與成效: a. 校務發展計畫管考:針對中程校務發展計畫,每年度結束,各單位必須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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