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鳴高岡一甲子

- 344 - 聘國外知名學者前來講學或擔任客座;同時,亦鼓勵現職教師以在職進修取得學 位、以專門著作或採多元升等方式辦理升等,以改善師資結構、降低生師比, 確保整體教學品質。延聘師資均以公開徵才方式,敦聘具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 級以上之師資為原則。教師之聘任,依照大學法之規定,實施三級三審制度,並 於核定職級後始能聘用。 教師自86學年起開始辦理考核,96 學年起配合大學法之修正,改為教師評 鑑,就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進行評鑑,通過評鑑者可晉級支薪並續聘2年。 評鑑未通過者,續聘1 年,不予晉薪、不得超支鐘點、不得申請升等、校外兼課 兼職、延長服務、休假研究、出國進修研究講學等停權措施,系所應予輔導,並 於次年度再次接受評鑑。職員、工友自76 學年起依本校員工成績考核辦法辦理 考核,視其表現給予考績獎金。自73學年起,人事遇缺不補,74 學年資遣部分 不適任人員,屆齡者均請其辦理退休。至今行政單位人員除出缺可遞補外,非有 特殊情形,不得再增加,透過強化各項資訊系統及辦理各項教育訓練,提升工作 人員素質,提高工作效率。為獎勵教師吸收國內外新知,提升學術研究風氣,加 強教學與研究,促進國際文化交流,訂有彈性薪資實施辦法、獎勵教師進修研究 講學辦法、教授休假研究辦法、提升教師學術研究及教學減授授課時數辦法等各 種獎勵辦法。同時鼓勵教師參加教育部或科技部補助之各項研究進修及國內之在 職進修,教職員工服務本校滿3 年之本人及子女就讀本校且成績優異者,給予部 分學費減免之優惠。並不定期為教職員工開設各種教育訓練或專題演講,如:資 訊安全、性別平等、智慧財產、公務禮儀及口才訓練、婦幼安全、標準作業化流 程、行政人員法律素養等。同時重視教職員工的福利,加發1個半月之年終獎金、 舉辦員工旅遊聯誼活動、鼓勵成立教職員工社團活動、寒暑假期間全校統一休假、 編列預算另訂定重大傷病及亡故補助辦法、尤其是修改本校教職員工退休撫卹辦 法,參加私校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使同仁退休後之生活獲得更多之保障。 人事室本身也在不斷精進,最主要體現在人事業務的資訊化:自75 學年開 始實施人事行政資訊化,以節省人力,人事作業中開發各項資訊作業系統包含有: 人事基本資料之建檔及查詢。聘書、任用書之印製。教職員工敘薪、餉冊之製作。 各種人事資料報表、名冊之印製。公勞健保之加退保、保費之計算。各種證明書 之核發。教職員工評鑑、考核。考勤資料之處理。退休人員之控管。本室除遵照 教育部所制定之各項基本法規外,更遵照學校以「敦聘優秀師資、提升教師研究 風氣、強化績效獎勵措施、增進師資及員工素質、提高行政服務績效、謀取教職 員工福利、營造校園和諧及向心力」為人事服務之基本目標;另須「建構公平與 公正的人事管理制度及扮演以溝通協調、有效回應之人事人員」為己任,提供全 校教職員工更有效率、更完善之優質服務,以促進校園和諧團結之人事氛圍。本 室同仁更藉由不斷的學習與持續的充實專業知能,落實法治觀念及促進行政倫理, 竭誠為全校教職員工同仁服務。 十一、會計室 本校會計制度於學校開創之初,即依教育部令「私立學校會計制度準則」及 有關法令之規定而設定,並秉持校訓—質樸堅毅之原則,按計劃編列、控制、執 行預算。期間為求會計業務之健全管理,在制度面,86 年9 月依據教育部頒訂 之「私立學校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訂定本校會計制度,並於89 年12 月、92 年7月、93 年12 月、105 年9月及108 年5 月再次修訂。帳務面自69 學年度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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