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鳴高岡一甲子

- 239 - 也成為憲政之規範。1990 年間也主張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當年亦不為主政者所 喜,而今亦被納入陽光法案。長年參與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工 作,主張保障人權。多次建言司法院、法務部,維護犯罪嫌疑人及受刑人之合法 權益。近來於戒具之使用、借提或出庭服飾之改進、法庭佈置與程序進行之精進, 均有具體的建言與貢獻。並首先建置法律諮詢網站,其中台灣與大陸法律資料庫 之規模達1.2GB,曾為網路上最大的中文法律資料庫。王寶輝教授為法律界法理 學權威,於本校授課近五十年期間,培植學子盡心盡力,引導學術思潮,樹立法 界典範。籌創「財團法人華岡法學基金會」,該基金會協助增開法律課程,嘉惠 學子,並協助舉辦各項學業輔導課程,提供各項學術、競賽活動之獎助學金,同 時定期舉辦兩岸及國際間法律交流活動。凝聚校友之向心力,提攜後進。法律學 者鄭玉波教授,曾任行政院法規委員會委員、司法官訓練所講座、中華民國前司 法院大法官、中國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 民事實體法為其專長,堪稱早期台灣法學界的權威,著作等身,相關民法、 商法作品及文獻不可勝數,即使去世已久,台灣的法律類書店、書局仍常見到其 著作,可謂歷久彌新,惟為與時俱進,若干書籍已是由其門生、故舊增補。如法 學緒論、民法總則、民法債篇總論、民法物權、商事法、保險法、海商法及票據 法。著作素以文辭典雅為人所知,例如《民法物權》就中華民國民法第798條果 實自落鄰地規定之解說謂:「紅杏出牆,世所恆有;果熟自落,亦僅平常」,為膾 炙人口之名句,並為王澤鑑教授於課堂中津津樂道。台灣政治人物及法學家,曾 任臺灣省政府官員、行政院副秘書長、中華民國法務部部長的廖正豪教授亦任教 本系。其於1995年2 月25日以第一位台籍、非情治系統出身的法律人身份,擔 任法務部調查局局長,任內接連破獲「周人蔘電玩弊案」、「中正機場二期航站相 關工程弊案」、「新偕中建設及其關係企業違法超貸案」、「國際票券公司營業員盜 取百億資金案」等案。1996 年6 月自馬英九接下法務部部長,旋即開始執行掃 除黑金工作,成為台灣歷史上民意支持度唯一達到 96%的法務部部長。並積極 推動組織犯罪條例之立法,配合洗錢防制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犯罪被害人保 護法、證人保護法等的制訂,以及刑法、刑事訴訟法之修正為綱本,並以法務部 主導,結合「檢、調、憲、警」的力量。李震山教授為臺灣知名法律學者,專長 為憲法、行政法,司法院前大法官。主要著作為《人性尊嚴與人權保障》、《行政 法導論》、《警察行政法論》、《警察法論》、《多元、寬容與人權保障》。 (三)校友表現 法律學系成立逾55 年間,培養出許多知名校友。擔任民意表者,諸如:立 法委員洪秀柱、紀國棟、黃劍輝、詹裕仁、洪玉欽、尤清、陳健民、李復甸;監 察委員陳健民、李復甸、市議員賴素如。擔任政府公職者,例如:僑委會委員長 焦仁和、考試委員耿雲卿、外交部駐紐約經文處長高振群、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長 吳威志等人。司法界知名校友,例如: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大法官林國賢、蔡 清遊、最高法院法官劉介民、劉福來、花滿堂、法務部部長蔡清祥、政務次長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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