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鳴高岡一甲子

- 206 - 民國60 年,在紀念國父誕辰暨慶祝中華文化復興節大會上,會長蔣公指出:「我 們國父一生致力于國民革命,原就是要把中華文化從根救起,再造一個莊嚴華麗中華文 化。」中華文化復興會擧行第四次全體委員會議時,先總統 蔣公兼會長又對大會指示 中華文化復興工作,要「守經知常,創新應變」。守經知常,是發揚原有的優良傳統, 創新應變,是吸取外來的新知。中華文化的復興就是要用優良的文化傳統,融合新的文 化知識,以創出適合現代需要的更新的文化果實。這是我們對中華文化復興工作的體認, 也是我們對中華文化復興所堅守的工作原則。 (二)力推延長義務教育至九年 義務教育概指政府有教育之責任與權力,百姓有受教育之義務,我國法定學童六至 九歲須受之。 曾擔任中華民國首任教師研習會,主持教師進修一百二十三期,校長儲訓班九期, 培訓師資二萬餘人的高梓(安徽貴池人,民前5年-民國86年10月1日,民國8年畢 業於上海女青年會體育專科,隨既應聘北京高等師範學校,次年奉派赴美國威斯康辛大 學深造,歸國後先後擔任北京女子大學體育系主任,中央大學教授),在「張其昀博士 的生活和思想」下冊之<遲了十二年>專文中提到,張其昀任教育部長時,有見於補習 風橫行,不利學童身心健康,除三令五申嚴禁外,特提出兩項辦法,即首先成立一所常 久性,以教學研習為經,生活研習為緯的校園教師進修機構,再擇定新竹縣試辦「國校 學生志願升學方案」,也就是延長國民義務教育至九年。 此實驗深受有識之士肯定。實施一年後,監察委員侯天民、李緞和朱宗良三人提出 之調查報告稱:「一、填鴉式教學已漸次矯正。教學日趨正常化。二、學生程度未見低 落。根據統計,初中成績反見提高。三、四育正常的授課,使兒童身心獲得平衡發展, 體重普遍增加,即六年級生,亦有同樣結果。四、消除了家長擔心子弟升學的恐懼與不 安心理,衷心感激政府此一德政。」高梓評論說:「方案在理論上既有正確的依據,施 行之成效亦有具體例證,其成功是可以預期的,不幸的是新竹縣這一預期三年之實驗工 作竟由於教育行政單位人事上的調遷,半途而廢,未竟全功,致使惡補繼續施虐,十有 二年,直到民國五十七年先總統蔣公手令延長國民義務教育為九年,使每一位國小畢業 的兒童得志願升讀中學。真是萬口千聲,馨香感禱蔣公的仁心德政。」 上述方案確實是教育大政。民國36 年元旦實施之憲法第十三章「基本國策」中的 第五節,即列有「教育文化」之規定,共十條。其中第一六四條明定「教育文化經費, 在中央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在省不得少於其總額百分之二十五,在縣市不 得少於其總額百分之三十五。」此種憲法規定深深保障著我國教育發展基礎。 筆者於民國40 年參加學生暑期軍中服務隊時,經常唱的一首歌之歌詞是「民國40 年,一切大不同,政治經濟好安定,領導我們的蔣總統,…。」可見張其昀掌教育部時, 國家預算如確按憲法規定編列,辦理九年義務教育經費應不是大問題,但仍有用錢太多 之議,事乃不成。 民國86 年第七次修憲時,上述確保教育文化發展之條文被排除,不知主導者是何 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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