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8 - 院的邀請,赴美國考察市政建設。1969 年後,擔任工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應張其昀邀請,受聘於中國文化學院,先後擔任市政系主任,市政研究所所長。 (九十五)、陳國寧 陳國寧(1946~),廣東番禺人,1970 年獲本校藝研所碩士後即在本系任講 師、副教授,期間曾兩度赴美進修博物館學,並榮膺傅爾布萊特訪問學人,自 1975年起擔任華岡博物館館長,在職25 年。臺灣文化圈譽其為「博物館之母」, 是首先將西方現代博物館經營觀念引進臺灣的學者,在實務與理論上具體影響中 央與地方的公、私博物館之制度暨營運,同時也為臺灣培育出許多博物館人才, 而此教育志業的開展,正是從為本系學生所開設的博物館學為起點。 (九十六)、陳顧遠 陳顧遠教授是20 世紀著名的法史名家,其在法律史學理論領域創獲頗多, 為中國近代法律史學科體系的創建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他對法制與法制史的 概念、法制史的研究對象以及法制史學科內涵等重大問題的科學闡發,為中國法 律史學科體系的創建提供了有益啟發;陳氏還對「中國古代法律之變」、「中國古 代法律之質」、「中國古代法律之量」等重大法制理論問題進行了理性思考,並對 西方的新學理以及前代學者所倡導的「新史學」理論與方法進行繼承與發展,為 中國近代法律史學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 留有《中國法制史》、《中國婚姻史》、《中國國際法溯源》、《五權憲法論》、《政 治學》、《中國政治思想史緒論》、《中國文化與中國法系》、《孟子政治哲學》、《墨 子政治哲學》、《地方自治通論》、《中國古代婚姻史》、《國際私法總論》、《國際私 法本論》上冊、下冊、《土地法實用》、《國際私法》、《國際私法要義》、《立法要 旨》、《保險法概論》、《公司法概論》、《政治學概要》、《法律評估》、《海法商要義》、 《民法親屬實用》、《民法繼承實用》、《立法程式之研究》、《中國法制史概要》、《商 事法》、《中國文化與中國法系》、《陳顧遠法律論文集》等名著,在中國法律史學 界享有盛譽。 陳顧遠教授除曾在本校任教外,也曾任教北京大學政治系、北平中國大學、 北京平民大學上海法科大學(今上海法學院)、安徽大學法律系主任、復旦大學 (北碚北溫泉)、朝陽學院和法官訓練所(興隆場)、中央政治學校(南溫泉)、 高等警官學校(彈子石)、立信專科學校(北碚)等學校,教學經驗豐富;並當 選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制憲委員及憲政時期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國民黨第十一 屆、繼任十二屆中央評議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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