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鳴高岡一甲子

- 115 - 美國西太平洋大學(Pacific Western University)博士,曾於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國 立台灣藝術大學、文化大學及日本高崎藝術大學等校任教,1970 年自國立藝專 專任教授兼美術科主任借調擔任中國文化大學美術系主任兼華岡博物館首屆館 長,藝術創作與教育生涯逾五十餘年。他身兼畫家、美術史家及民俗學者,著作 豐富、才華洋溢,1980年榮獲國立歷史博物館頒發臺灣美術貢獻40 年獎章。施 翠峰是繼石川欽一郎之後,臺灣水彩畫會的推動元老之一。其理性與感性兼長的 思維,讓他的作品總能在理性寫實的穩重構圖中,透露出誠摯的美感氣息。施翠 峰的繪畫創作,中年以前以水彩為主,中年以後則多畫油畫,多屬靜物或風景寫 生,主題涵括海景、花卉、臺灣鄉村民情,各國的名勝古蹟等,創作題材相當多 元。著作包括藝術理論類、民俗學類、文化人類學類、文藝小說類類、報導文學 類,以及畫冊6 本。 (五十八)、查良鑑 早年畢業于南開大學政治系,後念及當時領事裁判權對我國國家主權之侵害, 主張廢除領事裁判權,乃毅然再入東吳大學法律系攻讀,畢業後再去美國密西根 大學深造,獲法學博士及法理學博士學位。 民國10 年(1921)返國,初任省立安徽大學法學教授、國立中央大學國際 私法教授,當時的司法當局因其法學精湛,延攬權任司法職務,並在上海執行律 師事務,為抗戰前上海名律師之一。 民國39 年應司法行政部部長林彬先生之邀出任政務次長。時國步艱難,外 匯枯竭,而駐美軍購之負責人空軍將領毛邦初竟侵吞钜額公款,且發表誣蔑政府 言論,圖以掩飾。政府乃指派查良鑑赴美查究,循法律途徑,於美國、瑞士、墨 西哥等三國法院提起訴訟,歷時三載有餘,追回大多數公帑,輿情因而亦得澄清。 此一轟動國際之公案,查良鑑不辭辛勞,克竟全功,於政局之安定及先總統蔣公 之清譽,有深遠之影響,榮獲先總統蔣公頒授三等景星勳章。 民國 52 年、53 年查良鑑兩度奉派出席聯合國大會特命全權代表。並多次代表政府出席國際防止 犯罪會議及國際法學會議。 55年查良鑑調任最高法院院長,發起成立「中華法 學協會」,並舉辦「中國法制研討會議」與國際性法學會議。56 年轉任司法行政 部部長,於司法行政之興革,改進審檢業務,提高辦案效率,改良獄政,及建立 優良司法人事制度等,特多獻替。其間為培育法律人才,協助張其昀先生創辦中 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並曾親任系主任、研究所所長暨法學院院長。查良鑑亦曾 擔任東吳大學法律系主任並創辦東海大學法律系,作育英才,不辭辛勞,培育法 律人才無數。 查良鑑於國際法學界頗負盛名,嘗與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交遊,交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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