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鳴高岡一甲子

- 114 - 任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受聘擔任台灣大學、新竹清華大學、文化學院三個 法學院教授,並從事律師工作,同時潛心法學著作。俞氏曾兩度應西德明斯特大 學(Westfaelische Wilhlms-Universitaet Muenster)與西柏林大學等校邀請講學, 擔任客座教授講座。1962 年俞叔平先生回國擔任中國文化學院教授兼德文系主 任合文學部主任。1964 年出任我國駐聯合國原子能總署大使銜的常任代表。1969 年轉任駐尼加拉瓜共和國大使。1972 年調外交部顧問。旋循「政務官退休條例」 引退,復任中國文化學院教授兼文學部主任。 俞叔平教授於 1978 年2 月病逝於臺北。著有《刑事員警的理論與實際》、《刑 事法與刑事科學》、《刑法分則大綱》、《犯罪與偵查》、《指紋學》、《法醫學》、《監 察制度新論》、《行政法典芻議》、《論法學人才之培養與運用》、《德國的刑事司法 教育與刑事科學》、《奧地利行政處罰法之介紹》,譯著《化學兵器與國際公法》 (A. B. Overweg 著)。 (五十五)、姚國水 姚國水教授(1918/7/6-1998/12) ,湖南醴陵人,畢業於浙江大學地理學系文 學士,美國史丹福大學研究所,曾任科長、秘書、處長、1964 年中國文化大學 理學院地學系地理組教授兼代系主任;1965 年中國文化大學理學院地學系地理 組教授兼系主任;1966年至1975年中國文化大學理學院地學系教授;1975年至 1983 年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教授。著有《淪陷後的大陸》、《我國與鄰接 國家之國界問題》,譯本有《亞洲地誌》、《台灣寶島》為《中華民國地圖集》編 輯之一;研究有〈台灣都市發展與城鄉關係〉、〈地理學的教育意義〉、〈台灣區域 建設之趨勢〉。 (五十六)、姚淇清 姚淇清,字祖澤。浙江省人,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1919 年出生,出生 地浙江省,曾在政界任職,任教育部國際合作委員會主委、高等教育司司長、次 長,美援會法律顧問,臺灣駐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代表等職。1983 年任台大法學 院院長兼三民主義研究所所長。 姚淇清教授著作甚豐,包括《建立司法權威性》(1987 年1 月)、《債之準據 法之研究》(1984 年07 月01 日)、《我國不平等條約與國際法之研究》(1981 年 12月) 、《英美民法上毀損商業信譽之研究》(1980年10 月.01 日) 、《民主與法治》 (1980年05 月20日)等;另外著有《中國文官考試制度》、《北大西洋公約》等。 (五十七)、施翠峰 施翠峰教授(1925~2018),彰化鹿港人,畢業於臺灣師範大學勞作美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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